山东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山东生态环境治理)

山东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2018修正)

1、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改善海洋环境,保护海洋资源,防治污染损害,维护生态平衡,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2、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环境保护以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

3、第十一条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经批准的海洋功能区划以及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海洋环境保护和海上交通安全的要求,编制海域使用规划。 编制海域使用规划应当坚持总量控制、提高利用效率和可持续利用的原则,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海。

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区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四章生态修复与保护

1、湿地修复与保护是一项重要工作,包括南四湖、东平湖等重要区域,政府鼓励退耕还湿、退田还湖,对天然湿地和人工湿地进行重点保护(第三十九条)。在库区和水域内,通过培植水生植物带和移植增殖水草贝类,建立共生水体生态系统,以提升水质净化功能(第四十条)。

2、县级以上政府有责任加强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并对受污染或破坏的生态保护区进行及时修复,以维护生态平衡和安全(第三十七条)。 设区市政府和省有关部门需根据生态省建设、水污染治理以及生态修复专项规划,执行具体的生态修复与保护措施(第三十八条)。

3、第三十九条 实行湿地修复和保护制度。在南四湖、东平湖的入湖口、生态功能保护区以及其他重要区域,应当规划修复和建设相应范围的湿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优惠政策,逐步退耕还湿、退田还湖、退池还湖。对现有的天然湿地和已建成的人工湿地,应当采取措施予以重点保护。

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区域的水污染防治,保证调水水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山东采取了哪些务实举措?_百度...

再者是把持续做好黄河流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水利整治。在更加重要的流域上能够高度重视思想,紧盯整治总目标,体现工作专业水平,督促加快整改进程,及时组织专业技术力量进行现场检查。确保整改计划落实到位,经得起检查。

下一步,山东将持续打好“黄河非遗保护组合拳”,在全省挖掘一批黄河流域非遗重点项目,培育一批黄河特色文化生态保护区,扶持一批带动性、示范性强的黄河非遗项目传承人,设立一批黄河非遗研究基地和教育传承实践基地,在“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的伟大事业中走在前列,做出积极贡献。

在禁渔期间,山东省将重点开展沿黄流域的交叉执法检查和普法宣传,提高沿黄禁渔区群众的爱护黄河、保护黄河意识。同时,积极做好《黄河保护法》的宣贯和有关管理、惠渔政策的落地落实,推动黄河等内陆水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全面推进省属企业与雄安新区、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等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对接,积极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发挥国有资本对“一群两心三圈”区域发展格局的重要支撑作用。

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20修正)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水污染,保障水生态安全,维护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保障饮用水水质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与管理工作。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区域的水污染防治,保证调水水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山东省生态环境修复处处长是谁

张全健。根据查询山东省人民政府官网得知,于2019年12月07日发布人事任免经厅党组研究决定:张全健同志任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处长,截止至2023年7月27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处长一直是张全健先生。

张全健同志被任命为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处长。 该任命是根据2019年12月7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的人事任免通知。 截至2023年7月27日,张全健先生一直担任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处长。

·其中,青城山天师洞银杏树龄最久,长达1900年,为青城山的“镇山之宝”,2020年12月入选“四川十大树王”。“名园易建,古木难求。”市公园城市建设管理局生态修复处处长李鹏威介绍,“天府十大古银杏”树龄基本都在千年以上,树龄稍短的云顶山银杏距今也有300多年。

”在陈渭忠看来,近年来,成都市在生态保护的制度建设方面已经进行了探索,比如,在水环境治理中推行了生态补偿制度、断面扣缴制度,这些刚性举措为水生态建设注入了“强心针”,实现了“用最严格的制度来保护生态环境”。

吴海兵介绍,乡村河湖对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乡村产业发展等发挥着重要作用。村级河湖长要统筹好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为乡村全面振兴引来源源不断“生态水”“发展水”。

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

1、第一条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了《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所有单位和个人。

2、山东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对《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作如下修改: 第一条修改为:“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3、第二十二条 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环境监测制度,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环境监测网络,严格执行环境监测标准和技术规范,加强对环境质量的监测管理。县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依法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的监测机构的监测数据,作为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依据。

4、山东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的第二章详细规定了农业环境保护的多个方面,强调预防和整治相结合的原则。首先,政府应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确保在农业基地、城市副食品基地等区域的耕地和资源受到特殊保护,限制非农业建设,并要求已建成项目达到污染物排放标准,超标者需进行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