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环保治理技术规范(煤矿煤场的环保治理)

煤矿污水处理

1、山西汾西新峪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站坐落于山西吕梁市,设计处理能力为日处理污水0.40万立方米。山西新景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生活污水处理厂坐落于山西阳泉市,厂区具体位于山西阳泉市赛鱼西路,设计处理能力为日处理污水0.70万立方米。

2、目前部分煤矿工业场地和居住区各建一座污水处理厂,两处征地,重复建设,投资增加,运行能耗高,管理费用高,技术力量分散,吨水处理成本高。

3、煤矿污水处理原则 将矿井污水打入多功能水处理设施内,当水和水处理剂接触混合后,利用有机无机复合协同作用,使胶粒互相粘附,絮凝体由小变大而沉降,从而在一瞬间完成混凝全过程。

4、煤矿生活污水处理技术 煤矿生活污水的净化工艺:净化装置包括以下几个主要环节:隔栅、破碎机、砂石捕集器、初级沉淀池、生物净化装置、次级沉淀池、加药剂、消毒、再净化、沉渣加工。在相应流程中各个环节的组合取决于污水的数量、污染组分的浓度和组成,对净化水质量的要求以及其它条件。

5、洗煤水处理设备工作原理:悬浮液经进料管从螺旋体出料口进入转鼓,在高速旋转产生的 离心力作用下,比重较大的固相颗粒沉积在转鼓内壁上,与转鼓作相对运动的螺 旋叶片不断地将沉积在转鼓内壁上的固相颗粒刮下并推出排渣口。分离后的 清液经液层调节板开口溢流出转鼓。

6、三)煤矿生活污水的土地处理方法。生活污水的土地处理方法,属于生活污水通过自然环境进行处理的范围内,也就是说,在人工控制的前提下,将污水平摊在选定的土地上,通过土地的土壤和植物进行自然处理的一种污水处理手段,通常采用的污水土地处理方法有,水面人工湿地系统和污水的地下渗透过滤系统。

煤矿防治水管理规定

《煤矿防治水管理规定》已经于2009年8月17日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本规定旨在加强煤矿的防治水工作,防止和减少水害事故,保障煤矿职工生命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煤炭企业、煤矿应当建立健全水害防治相关制度,煤矿主要负责人必须赋予调度员、安检员、井下带班人员、班组长等相关人员紧急撤人的权力,发现突水征兆、极端天气可能导致淹井等重大险情,立即撤出所有受水患威胁地点的人员。煤炭企业、煤矿应当编制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当采掘工作面上方影响范围内有地表水体、富水性强的含水层、穿过与富水性强的含水层相连通的构造断裂带或接近老空积水区时,应当每日观测涌水情况,掌握水量变化。含水层富水性的等级标准见附录二。对于新凿立井、斜井,垂深每延深10 m,应当观测1次涌水量。

关于煤矿煤尘治理措施

使用喷水设备进行降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条,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在煤矿中,可以采取转载点喷水降尘的措施,通过喷水设备降低煤尘的扬尘量,以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

在距离尘源30m的范围内,沉积强度大的地点,应每班或每日冲洗一次;距离尘源较远的或沉积强度较小的巷道,可几天或一天冲洗一次;运输大巷可半月或一月冲洗一次;工作面巷道必须定期清扫或冲洗煤尘,并清除堆积的煤尘,清扫或具体冲洗周期有总工程师决定。

有些损失是正常的,如果要加以防范,成本更高;所以在企业管理中有些损失可以容忍;象这种情况,防范有很多种:比如采煤洒水,运煤密封;但成本高,没有必要运用。

- 开采有煤尘爆炸危险煤层的矿井,必须有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的措施。- 预防煤尘爆炸,包括定期清扫沉积煤尘、采取水冲洗的方法、设置隔爆棚等。- 隔绝煤尘爆炸,包括采用被动式隔爆水棚(或岩粉棚)等。以上措施旨在有效控制煤矿粉尘,保护煤矿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煤矿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对于煤尘爆炸危险煤层,采取撒布岩粉或设置岩粉棚措施。确保防尘措施工程落地。今年计划防尘工程项目必须完成,争取早日投入使用。八月对工程进度进行检查,确保资金、材料、设备和人员支持。针对单位防尘历史欠账和问题,制定规划,确保防尘费用纳入成本或维简费用中解决,避免新的欠账工程。

煤尘减少措施:通过向煤层注水、实施湿式钻眼以及使用水炮泥技术等手段,有效降低煤尘产生。 扒煤和降尘措施:在采煤机和掘进机作业时,开启喷雾系统进行割煤,以及在放煤点和转载点安装喷雾装置,进行全方位的降尘。此外,在放炮作业前进行充分洒水,以进一步控制煤尘。